投名狀篇(二)情義與私情的拔河

 

前期精采內容

清軍將領龐青雲率眾鎮壓民變,因為友軍「魁字營」的臨陣背信而導致自己軍隊全軍覆沒。龐青雲裝死免於一死,在逃亡的路上因飢寒交迫、體力不支,暈眩昏在路旁。正好路經此地的蓮生,起了側隱之心,將他搭救於路邊破屋裡,兩人還因此發生一夜情。

隔夜醒來,蓮生卻不知去處,龐青雲便當前夜的春光為迷夢一場,未放在心上。有如行屍走肉的龐青雲為了裹腹,便投靠一幫以打劫太平軍為生的山賊。

本期精采內容

此山賊團由趙二虎及其義弟姜午陽率領,在龐青雲甫一加入,山賊團探子即回報有一班太平軍即將運載大批官糧經過,趙二虎立刻下令展開,新一波的打劫行動,在這場搶劫糧車過程中,龐青雲不但展現精湛的武藝,更為了救姜午陽,而導致自己嚴重受傷,也因如此,姜武陽對龐青雲除了感激還有崇拜。

而山賊幫的大當家趙二虎為了感謝龐青雲的出手相救午陽,加上對他武藝的讚賞,便大力邀請龐青雲加入山賊幫。

山賊團滿載而歸,將搶來的糧食分於團員的家屬時,龐青雲這才赫然發現,那日有過一夜春光的女子,竟是趙二虎的女人-蓮生。

蓮生從小就被買來當「揚州瘦馬」,因此被培養成琴棋書畫須樣樣皆通,將來可用個好價錢賣給大戶人家的小妾或是成為歌妓,卻因趙二虎心生憐憫而強行救出,但蓮生自已是否對趙二虎存有愛情,自己也很迷惘,幾經的出走又回頭,直到遇到了位高權重 、知書達理又解風情的龐青雲,給了蓮生嚮往已久的精神世界,卻沒想到這件事,將是引發風爆的源頭。

不久,魁字營鎮壓土匪窩,不但搶走了好不容易得來的糧食,村民更飽受摧殘傷亡慘重,魁字營並發下狂語恐嚇,讓村民各個人心惶惶,此時,龐青雲鼓動趙二虎、姜午陽加入官軍,以獲得軍械、糧食、不再被欺負,還有軍餉可領。

姜午陽極力贊成由龐青雲帶領他們投效清廷以謀生路,趙二虎為了一班兄弟,他不計較個人得失,願將大哥地位拱手讓給龐青雲,因此三人立「投名狀」結義,發誓要同生共死。

龐青雲與蓮生兩人在次相會後,蓮生就開始內心的掙扎,到底是該忠於自已,不顧一切跟著龐青雲,還是要因為趙二虎的恩情,永遠忠於自已的男人,無法下定決心的蓮生,就這麼在這二個男人之間遊走,而龐青雲卻也不顧兄弟情義,和蓮生有切不斷的糾葛…。

未完待續…。


那麼,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,請問:
1. 龐青雲參與搶劫官軍糧車的行為,可能觸犯的刑事責任為何?

2. 龐青雲與蓮生之間的姦情,可能觸犯那項法律行為呢?
 
 
接下來我們來揭曉答案吧。

1. 龐青雲參與搶劫官軍糧車的行為,可能觸犯的刑事責任為何?

答案是:

龐青雲參與山賊幫眾搶劫官軍糧車的行為,應已觸犯刑法第 330 條之加重強盜罪 ( 刑法第 330 條「犯強盜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,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。」,刑法第 321 條第 3 款、第 4 款:「犯竊盜罪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:……三、攜帶兇器而犯之者。四、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。」 )


2.龐青雲與蓮生之間的姦情,可能觸犯那項法律行為呢?

答案是:

龐青雲與蓮生的姦情,應已觸犯刑法第 239 條配偶而與人通姦者,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其相姦者亦同。而犯第 239 條之罪,須告訴乃論。


※ 因例題設計之故,本文內容若與電影有所出入,敬請見諒。
 
 
 
 
 
   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祈修 Magg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