費城篇(二)喪失工作權益,只因「私生活」不檢點?

前情提要

安德魯在某次一夜情後,不小心感染了愛滋病,雖然極力對公司隱瞞病情,卻還是不小心曝光了,安德魯不但受到同事間異樣的眼光看待,連向來不遺餘力栽培他的公司也以弄丟公司重要檔案的藉口解雇他。

忿恨不分的安德魯知道,被公司解雇的原因,並不是他工作能力問題,而是因為他身為愛滋病患的身份,不肯就此認輸的安德魯,決心要為自己討回公道…。


本期精采內容

被惡意解僱的安德魯,決定和韋恩威勒事務所對簿公堂,爭取自己的權益,為了打鸁這場官司,安德魯找遍了費城的律師事務所,卻沒有人敢與勢力龐大的韋恩威勒對抗。

最後,安德魯只好找上昔日的職場對手喬米勒,卻因喬米勒本身對同性戀者的主觀偏見,當下便婉拒了安德魯的請求。安德魯只好繼續奔走費城各法律事務所,卻處處踫壁,終於無人肯出手相助,安德魯只好自己搜集資料,準備獨自面對這一場官司。

安德魯到圖書館準備官司所需的的資訊時,卻因愛滋病患的身份,被圖書館館員委婉驅離,不甘遭受歧視的安德魯,表明自己雖是愛滋病患,但還是享有公民應有的權利,堅持不肯離開。

就在雙方僵持不下時,正巧也到圖書館查資料的喬米勒,看見身陷窘境的安德魯,卻仍堅持自己的立場,除了佩服他的勇氣,也心疼他的處境,便決定挺身而出,幫他打這場官司。

喬米勒原本是非常厭惡同性戀的人,但隨著為安德魯辯護和長時間的相處後,喬米勒逐漸了解同性戀的感情生活,虛弱的安德魯向喬米勒敘述他與情人間的深刻愛情時,喬米勒冷硬無情的心,也為安德魯的真愛所感動了。

最後,終於在喬米勒高明的辯護技巧下,陪審團終於判定安德魯勝訴了。同時判定愛滋病患者可擁有工作權,律師事務所必須給予遣散費,及歧視精神賠償金。

只可惜冗長的法庭訴訟,讓安德魯病情逐漸加重,雖然最後得到了公理和社會認同,卻還是因為愛滋病而過世了…。


那麼,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,請問:
在我國法律體制之下,安德魯的前公司以安德染愛滋病為由,解雇安德魯是否可行呢?
 
接下來我們來揭曉答案吧。

在我國法律體制之下,安德魯的前公司以安德染愛滋病為由,解雇安德魯是否可行呢?

答案是:

我國勞動基準法有關本案的疾病只有在第 14 條有規定:

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,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: ……………..

四 雇主、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勞工患有惡性傳染病,有傳染之虞者。 有第一項第二款或第四款情形,雇主已將該代理人解僱或已將患有惡性傳染病者送醫或解僱,勞工不得終止契約。」

但這一條僅僅是讓其他為染病的受雇人,有權利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,但是對於雇主可否因受雇人身染有愛滋病解雇生病的受雇人,勞動基準法沒有特別規定,依照勞動基準法第十一條以及第十二條,都沒有規定雇主可以依照法律解雇患有愛滋病的員工,雇主若是沒有第十一條或是第十二條的事由,執意解雇員工時,勞動基準法也沒有規定罰則,在台灣的法制裡對於被因患有愛滋病而被解雇的員工,沒有特別的保障,所以我國對於尊重愛滋病患的人權觀念仍有待加強。


※ 因例題設計之故,本文內容若與電影有所出入,敬請見諒。
 
 
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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