螢火蟲之墓(二)-相依為命的可愛兄妹,活活被餓死!

前情提要:

清太和節子的母親在某一次的空襲中喪生後,無依無靠的二人只好前去投靠阿姨,卻因為戰後物資缺乏,阿姨對於寄宿的清太兄妹,始終沒有好臉色,最後清太終於無法忍受阿姨苛薄的嘴臉,便帶著妹妹搬出阿姨家…。

本期精采內容:

清太和節子帶著簡單的生活用品,找到一座廢棄的防空洞,暫時做為兩人的棲身之所,簡陋防空洞連電燈都沒有,清太和節子就去田裡捉螢火蟲充當電燈,清太看著螢火蟲發出的光芒,回憶起小時候父親曾帶他們去看軍艦遊行的盛況。

翌日螢火蟲全部死了,節子為螢火蟲們做墳墓並紀念母親,清太才曉得節子早就得知母親過世的消息,清太不禁悲從中來…。

戰後物資越見短缺,節子因營養不良而日漸消瘦與長滿濕疹,並多次暈倒,清太向人們乞求施捨無效,只好趁著空襲警報時,到農地偷東西果腹,直到有一次失手被逮到,不但被氣憤的農夫打個半死,最後還被抓至警局,還好警察寬宏大量放了他一馬。

節子身體狀況每況愈下,清太決定將所有的存款提出,讓節子吃一頓好的,到銀行取款時,卻得知日本戰敗投降的消息,而父親服役的軍艦也被擊沒了,這才驚覺父親已經陣亡在戰場上。

傷心的清太回到防空洞時,節子已經病到神智不清正吃著石頭跟彈珠,清太趕緊把買來的西瓜拿給節子,卻為時已晚,節子還是抵擋不住病魔侵蝕,一口西瓜都沒有吃,慢慢閉上雙眼永遠的睡著了。

連日來饑餓,又失去所有的親人,終於讓清太放棄了求生的意志,隨著夜晚的到來,清太看著滿天飛舞的螢火蟲,終於闔上雙眼,到另一個世界去。

那個世界裡有著可愛的妹妹和溫柔的父母,這次他們一家人將永遠的在一起…。

那麼,黃律師要請大家動動腦囉,請問:
阿姨任由清太兄妹餓死在廢棄防空洞,是犯了什麼罪呢?

接軌當代法律    

接下來我們來揭曉答案吧。

阿姨任由清太兄妹餓死在廢棄防空洞,是犯了什麼罪呢?

阿姨讓清太兄妹餓死在廢棄防空洞,是犯了刑法遺棄罪。

刑法第二九四條:「對於無自救力之人,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、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,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、養育或保護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」

所以問題在於阿姨對於清太是否是依法令應扶助、養育或保護之人?

依照民法第一一一六條:「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,而負扶養義務者之經濟能力,不足扶養其全體時,依左列順序定其受扶養之人:
一 直系血親尊親屬。
二 直系血親卑親屬。
三 家屬。
四 兄弟姊妹。
五 家長。
六 夫妻之父母。
七 子婦、女婿。
同係直系尊親屬或直系卑親屬者,以親等近者為先。

受扶養權利者有數人而其親等同一時,應按其需要之狀況,酌為扶養。」其中家屬一項,因為兄妹只是暫時借住在阿姨家,不能認定清太兄妹為其家屬,故在民法上阿姨沒有扶養清太兄妹的義務。

因此阿姨不是法令上應扶助、養育或保護之人,故阿姨不成立刑法上的違背義務遺棄罪哦。
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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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祈修 Maggi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